导航菜单

单位概况

一、基本情况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1961年1月,是负责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现为副厅级,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有办公室、财务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处(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车辆管理处、保卫处、服务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12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8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0名。局属事业单位13个,其中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为省政府授权我局作为出资人管理的国有企业,福建省直单位住宅建设服务中心、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福建省直后勤保障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福建省直屏山大院管理中心、福建省直华东路住宅管理中心、福建省直大营里住宅管理中心、福建省直属机关幼儿园、福建省直屏西幼儿园、福建省直屏东幼儿园、福建省直广厦幼儿园、福建省直象峰幼儿园为科级事业单位。全局系统干部职工1200余人。

二、历史沿革

1961年1月,根据省编捷字(61)第0379号文件精神,成立福建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一级局机构,内部设立办公室、交际处、生活福利处、财务处、房屋基建管理处。编制40人(不包括交际处、招待所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省人委办公厅副秘书长张兆汉兼任局长,牛德胜、赵玉堂、张峰舒为副局长。张兆汉为局党组成员,牛德胜为省人委办公厅党组成员。主要任务是为省人委领导机关、负责同志、干部职工以及业务工作服务。隶属于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

同年8月根据国务院5月3日直杨字第61号通知、(61)省编捷字第1737号文件精神,机构名称更改为“福建省人民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级别、编制不变,副局长增加祝增华同志。

1962年10月,机构撤并为省人委办公厅二处(财务处、房产管理处),副局长牛德胜任省人委办公厅副主任,分工负责省直机关财务经费及房产管理等工作。局机关对外仍保留牌子。

1963年5月,由于任务的发展,管理局又单独设立,名称、级别均没变,编制20人,内部增设汽车修配厂、招待所。

1964年4月,房屋基建处改为事业单位。局编制36人,行政23人,事业13人,设有办公室、财务处、房屋管理处。副局长赵玉堂于1964年8月免职。

1965年5月,局长张兆汉免职,省人委办公厅庄炎林副秘书长兼任局长,副局长张峰舒病故,祝增华免职,内部增设车管处。编制37人,行政25人,事业12人。

1966年~1967年,局长庄炎林免职,省人委办公厅副秘书长刘捷生兼任局长。

1968年~1969年7月,撤并为省革委会总务组,此时正值“文革”期间,机关基本瘫痪。局里工作由军代表游克玉主持,牛德胜副局长于1968年8月被下放清流县。编制16人。

1970年8月,省革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恢复,机构一级局待遇不变,安庆胜任局长兼党组书记(组长),游克玉、姚继华、牛德胜为党组成员(副局长),牛德胜为副局长。设置办公室、政工组、财务组、机关组、房管组、车队、修配厂、食堂、西湖宾馆、汤井巷后区。编制29人。

1971年8月,局长安庆胜免职,张作人任局长兼党组组长,左丰美、姚继华、游克玉、牛德胜为党组成员。

1972年5月,党组成员牛德胜病故,9月增加祝增华同志一人,副局长左丰美。

1973年,局长张作人免职,左丰美任局长兼党组书记,祝增华为党组成员。

1975年,局长左丰美免职,祝增华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丁屯、江琦、商建中、游克玉、任德洪、尹忱之、贺如琪、夏博为党组成员,丁屯、江琦、商建中为副局长。编制63人,丁屯主持工作。

1976年~1977年,机构名称更改为“省革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增加计应昌同志。

1978年1月~1979年,局长祝增华于1979年9月免职,张作人任局长兼党组书记,丁屯、江琦、商建中、王景阁为副局长。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政治处、行政处、房管处、财务处。

1980年7月,局长张作人免职,酒玉琳任局长,副局长增加王则文(10月任命),副局长王景阁8月免职。

1981年5月,闽编(81)006号文批复,我局行政编制65人,事业编制20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会、人事处、接待处、财务处、房管处、保卫处、总务处、车管处。下属单位:西湖宾馆、东湖宾馆、温泉宾馆、车队、汽车修配厂、省直属机关幼儿园。

1982年,机构名称更改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祝增华7月任命为副局长,一级局机构,编制不变。

1983年年2月机构改革以后,由一级厅局机构降为二级副厅局级,隶属省政府办公厅领导,降格后原有的职能不变,相对还扩大了某些职能范围,原有的职能范围工作量也相对增加了。如:财务直供单位由原来的50多个增加到80多个;车管范围增加到100多个;房管增加了二个大住宅区和一幢写字楼的直属管理;相继又增加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局长王则文,副局长祝增华(12月免)、商建中、计应昌(3月离休)、林斌魁、任德洪(10月任命)。

1984年,副局长增加高沛苍、金坚(正处级待遇)。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

1985年7月,副局长增加余敏赐(正处级待遇),内部机构设置、编制不变。副局长高沛苍、金坚5月免职。

1986年12月~1987年,副局长新增陈佑民(正处级待遇)。

1988年5月,局长王则文、副局长林斌魁免职,任命谢先文为局长,副局长增加卢象乾同志(正处级待遇)。闽政办(88)人字51号文批复省直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制。

1989年1月,副局长卢象乾免职,局机关内部处室一律撤销科建制,总务处改名为公共设施管理处。闽政办(89)人字07号文批复同意省直房产开发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计划部、基建工程部、物资供应部、开发经营部等五个部室。

1990年8月,局长谢先文任命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任管理局局长,同年3月副局长增加陈树泉。

1991年局长谢先文,副局长余敏赐、任德洪、陈佑民、陈树泉,以上五人均为党组成员,谢先文任书记,余敏赐任副书记。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接待处、财务处、房管处、保卫处、公管处、车管处。

1992年5月谢先文局长免职,余敏赐任局长、党组书记。6月副局长增加郭承焯;9月副局长陈佑民、陈树泉二人免职,任德洪离休。

1993年9月增加副局长滕国际。

1994年局长余敏赐,副局长郭承焯、滕国际均为党组成员。

1995年年12月副局长增加彭照杉、黄金琳,余敏赐、滕国际、郭承焯、彭照杉、黄金琳为党组成员,余敏赐任书记。同年,9月滕国际任副书记。机构增设省直单位住宅制度改革办公室。

1995年省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机构设置为办公室、财政财务处、房地产管理处、车辆管理处、省直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处、服务接待管理处、综合管理处(保卫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等九个处室。

1996年7月局长余敏赐免职,滕国际任党组书记、局长,9月任施亚光为党组副书记,10月施亚光任副局长。党组成员由滕国际、施亚光、郭承焯、彭照杉、黄金琳组成。

1998年4月,滕国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1999年11月副局长郭承焯退休。

2000年8月,陈秀琴任副局长,副局长黄金琳免职。滕国际为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亚光,副局长彭照杉、陈秀琴均为党组成员。

2000年12月闽委办(2000)187号关于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是负责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为副厅级,归省政府办公厅管理。划出省级大型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的职能,划出省级接待专户会计核算管理的职能,新增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省直单位中央驻榕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的管理工作。滕国际为党组书记、局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亚光,副局长彭照杉、陈秀琴均为党组成员。内设机构为7个职能处室(均为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处(省直房改办)、车辆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服务管理处(保卫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根据有关规定派驻局纪检组与监察室合置办公。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49名。纪检、监察、机关工勤人员8名,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2002年7月,副局长彭照杉调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肖济通任副局长。

2005年6月,因年龄原因,免去滕国际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彭照杉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年11月,任命武新生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年10月,任命林贻武为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0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我局“三定方案”(闽政办〔2010〕36号),标志着我局新一轮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此次机构改革,我局增设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处,增加2名处级领导职数和2个行政编制,加强了住房保障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增强。

2010年9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秀琴同志提任福建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副厅级领导职务)。

2011年11月4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亚光同志提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副局长。

2012年3月,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林贻武同志提任为福建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2012年11月23日,省委编办(闽委编办〔2012〕145号)批复我局设立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处,将原加挂在房地产管理处的“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改挂在省直单位住房保障处。

2013年11月22日,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更名为“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13年11月22日,中共福建省委任命曹建平任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肖济通、武新生任省机关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原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彭照杉、副巡视员施亚光职务自然免除。

2014年2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副巡视员施亚光同志退休。

2014年2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8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4〕264号)任命肖济通同志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2014年8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人〔2014〕55号)免去肖济通同志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5年2月12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闽委组干〔2015〕55号)任命陈如明、梁四招同志为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2015年3月13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闽委组干〔2015〕62号)任命陈加自同志为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2015年3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闽政办人〔2015〕14号)任命陈如明同志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梁四招同志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总会计师,陈加自同志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2016年8月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6〕251号)任命曹建平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

2017年5月19日,中共福建省委(闽委干〔2017〕267号、268号)任命陈子舟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2019年1月1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任命陈浩同志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2019年1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任命陈浩同志为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2019年2月21日,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免去武新生同志的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2019年3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任命武新生同志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

2019年3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免去武新生同志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4月9日,省委编办批复我局设立政策法规处,局办公室不再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2020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任命陈起东同志为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陈子舟同志的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2021年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任命陈起东同志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2021年8月,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梁四招同志晋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10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免去梁四招同志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

2021年10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精神,福建省西湖宾馆转企,注册成立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整合省直汤井巷住宅管理中心、省直鳌峰洲住宅管理中心、省礼宾车队等3个事业单位,组建成立福建省直后勤保障中心。

2022年4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免去陈浩同志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2022年6月,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梁方明同志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22年7月,局二级巡视员梁四招同志退休。

2022年8月,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兰善斌同志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如明同志晋升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级巡视员,免去其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2022年10月,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俞声同志任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2年12月,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整合省直屏山大院管理中心、省直大营里住宅管理中心、省直华东路住宅管理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组建成立福建省直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2023年6月,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决定并报省委组织部同意,陈加自同志晋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巡视员,免去其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2023年10月,局二级巡视员陈加自同志退休。

2024年1月,中共福建省委决定,李文哲同志任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陈起东同志的中共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福建省人民政府任命李文哲为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免去陈起东的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相关推荐: